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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暨“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3-12 01:51:07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暨“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文件编号: 济政字〔2018〕8号 发布日期: 2018-02-0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暨“十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9日


济南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
暨“十大行动”实施方案


  2017年7月,我市入选全国第三批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以下简称“城市双修”)试点城市。为扎实做好“城市双修”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山体生态修复等十大行动,推动城市整体形象和层次品质显著提升、特色风貌更加鲜明,确保试点取得明显成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对标“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以保护山、水、泉生态特色资源,提升城市风貌特色,补齐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短板为重点,以“城市双修”规划、重点地区城市设计为引领,以实施项目为抓手,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泉城。
  二、工作目标
  (一)做好“显山露水”文章,修复生态环境。遵循我市独特自然禀赋条件,划定生态控制线,构建生态安全格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推进山体、河流、湿地、林地、工业废弃地生态修复,严格保护生态基底,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补齐民生设施短板,完善城市功能。坚持问题导向,填补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欠账,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群众生活舒适度。实施治堵攻坚,推进城市高快速路网、城市道路、公共交通、慢行系统建设,提高绿色出行比例,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三)提升环境品质,塑造风貌特色。实施“中疏”战略,推进城市更新,全面加强城市设计,大力开展违法建设、广告牌匾、老旧小区、街景和路口通道整治,实施特色街区综合更新、见缝插绿、裸土覆绿工程,促进千年古城、百年商埠复兴,塑造山、泉、湖、河、城有机融合的城市风貌特色,提高“现代泉城”美誉度。
  (四)探索机制创新,提升城市综合治理能力。以“城市双修”全国试点为有利契机,创新规划理念方法、组织方式、实施举措,增强规划的统筹性、系统性和精准性,探索建立多方协同的“城市双修”推进机制,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合力,形成全国可借鉴、可推广的试点示范。
  三、强化规划统筹引领
  (一)开展现状调查评估。根据城市自然条件、发展阶段、经济水平等现状,开展城市生态环境评估和城市建设调查评估,找出生态环境、空间环境、城市功能设施、历史文化保护以及特色风貌等方面亟需修复的区域,明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二)编制“城市双修”规划。在现状调查评估的基础上,聚焦山、泉、湖、河、城等资源要素以及生态环境、风貌特色、设施配套等问题短板,明确“城市双修”总体引导、工作体系,制定专项规划库、实施项目库及近远期行动计划,提出规划管控和技术指引要求,指导“城市双修”推进实施。(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三)开展专项规划与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由“城市双修”实施牵头单位负责,结合“城市双修”规划要求,组织编制面向“城市双修”项目具体实施的、可操作性强的专项规划。加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一湖一环”周边、新东站、孙村、长清大学城等城市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协调景观风貌、延续城市文脉,以实施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指导“城市双修”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各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筹)、市级各投融资平台)
  四、深入开展“十大行动”
  (一)山体生态修复行动。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完成南部山区和白泉泉域山体保护控制线划定工作。由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牵头,制定山体绿化提升和山体公园建设计划,明确建设要求,组织开展城区及南部山区山体绿化提升、山体公园和环山绿道规划建设,重点实施兴隆山、凤凰山等山体绿化,蒋山、白马山、文昌山等山体公园,英雄山至七里山、金鸡岭至燕子山等环山绿道,南部山区山体造林绿化和郊野公园,以及二环东路南延、二环南路东延高架桥两侧森林生态廊道及山体生态修复工程,加快宜林荒山、荒坡、荒地植树绿化和退耕还果还林,增加森林植被,拓展观山、游山空间场所,逐步实现显山露水目标。(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市城乡建设委、各县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城市投资集团)
  (二)水体生态修复行动。由市城乡水务局牵头,完成市域范围内水体保护线划定工作。由市城乡水务局、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牵头,系统开展河流、湖泊、湿地等水体生态修复和保护,组织实施河岸、库区等周边生态绿化,重点实施小清河城区段生态清淤、白云湖改造提升等修复工程,以及锦水河、商中河等中小河流重点段生态综合治理,拓展河岸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完成南部山区一级水源地生态修复,开展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生态水系专项研究工作,加快推进黄河生态景观风貌带建设。(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济南黄河河务局、各县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筹)、市级各投融资平台)
  (三)工业用地修复行动。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资委配合,结合城市东部、北部老工业区功能更新,建立工业企业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组织开展污染场地环境调查和评估工作。重点开展济钢厂区污染工业用地治理等项目,对污染土地进行调查、评估和修复治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济南城市建设集团)
  (四)公共服务设施完善行动。由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规划局配合,结合部门职责,编制养老、基础教育设施等三年建设规划,明确各类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用地选址和四至范围,制定年度建设计划,保障设施空间落实。重点实施一批省、市、区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和改扩建工程,推进国际医学科学中心规划建设、齐鲁医科大学济南主校区建设等项目。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相关要求,制定各区15分钟社区生活圈三年行动计划,每年选择1—2个街道编制“十五分钟生活圈”规划并建设实施,增补街道网格内的各类社会民生服务设施,打造居民方便快捷生活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管委会)
  (五)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行动。由市城乡建设委、市城乡水务局、市城管局牵头,制定污水处理、排水、热力、燃气、垃圾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计划,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结合旧城更新、市政道路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对城区内基础设施薄弱区域开展修补提升,加快老旧管网改造,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高设施服务水平。重点实施城区供水管道改造建设、城区道路积水点改造、城市高压天然气管网等工程建设,以及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引爆区”内道路、市政管线、综合管廊等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城乡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城市更新局、各县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筹)、市级各投融资平台)
  (六)城市形象风貌提升行动。由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负责,围绕“沿高铁、沿高架、沿高速”城市外部形象“三沿”重点区域,“经十路、北园高架两侧、泉城特色风貌带”等城市内部形象重点区域,整合山水景观、历史文化资源和现代城市资源,编制经十路沿线、北园高架沿线、泉城风貌带城市设计和街区更新提升方案,提出空间形态、绿地景观、建筑风貌和千佛山景区、英雄山景区、环城公园等景观节点整治提升的实施引导要求。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按照市拆违拆临行动方案要求,推进拆违拆临工作。由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牵头,明确绿地增补建设计划,提升空间品质。由市城市更新局牵头,开展“1+5特色街区综合更新”工程,实施道路整治、立面整治、景观绿化提升等,打造特色活力街区,持续提升城市形象风貌。(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建设委、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市城市更新局、各县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七)历史文化和泉水特色塑造行动。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济南城市投资集团负责,历下区政府、市中区政府、槐荫区政府配合,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深入挖掘古城、商埠的文化底蕴。由市城乡水务局、市城乡建设委牵头,整治泉水出露点周边环境,重点开展商埠区保护与更新试点项目、千佛山区域补源项目建设、白泉等泉池风貌改造,推动芙蓉街—百花洲、将军庙、原齐鲁大学等历史街区保护工程和特色泉水民居修缮,打造具有独特品质的中央泉水区,积极开展泉水申遗,逐渐恢复泉城传统特色风貌。(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乡水务局,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历城区、章丘区政府,济南城市投资集团)
  (八)“一湖一环”核心区及城市重点区域风貌提升行动。由市城管局、市旅发委负责,编制解放阁、百花洲等标志性节点整体风貌提升规划,组织实施环境整治、文旅融合工程。由济南文旅发展集团负责,结合“一湖一环”重点区域,围绕“夜逍遥”、“泛舟行”、“明湖秀”等主题打造“一湖一环”景观照明工程、“明湖秀”水景表演工程,体现独特历史韵味和文化特色。由济南城市建设集团负责,编制北湖片区景观风貌规划,提升北湖等重点片区景观环境品质,促进城市建筑、街道立面、色彩与环境更加协调优美。(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旅发委、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市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济南文旅发展集团、济南城市建设集团)
  (九)绿地与公共空间增补行动。由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牵头,重点依托城市道路、山体水系、湿地,建设实施一批绿廊、绿道、广场公园,完善城乡绿地系统,拓展绿色空间。结合城市主要道路沿线、人流活动密集区域、河道水系周边,实施一批公园绿地新建、改建工程,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开展见缝插绿、裸露土地绿化,提升城市绿化效果。(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市城乡建设委、各县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筹)、市级各投融资平台)
  (十)便捷出行度提升行动。由市城乡交通运输委牵头,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结合公共交通、高快速路网、城市道路、城市慢行及停车五大城市交通体系,完善城市路网系统,按照“窄马路、密路网”的道路布局理念,增设支路,打通断头路,实施无轨电车网络建设,并针对城市拥堵、停车位供给不足等重点问题,提出系统优化及管控方案,重点实施北园大街西延等无轨电车走廊建设,奥体西路(工业北路至黄台南路)道路建设工程等干路网建设改造提升,凤歧路、和平路东延等瓶颈路建设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济南新旧动能先行区“三桥一隧”骨干路网一期工程建设。由济南轨道交通集团负责,重点实施R1线工程,持续推进轨道交通建设。(责任单位: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市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各县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筹)、市级各投融资平台)
  五、工作计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2月上旬)。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开展现状调查评估、“城市双修”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启动一批“城市双修”项目。
  (二)第一阶段(2018年2月中旬—12月)。完成现状调查评估、“城市双修”规划编制,加快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实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接规划要求,制定“城市双修”项目实施计划,按步骤和节点推进相关工作,完成一批“城市双修”项目。
  (三)第二阶段(2019年1—7月)。总结试点经验,改进工作方法,继续推进“城市双修”工作。适时对试点实施成效进行考核,按照国家试点城市有关要求,筹备迎接国家及省检查验收。
  六、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暨城市设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十大行动”工作安排和职责分工,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限要求,扎实做好“城市双修”工作,深入推进“十大行动”实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资金及技术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注重利用社会资金,充分发挥市级投融资平台作用,并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城市双修”工作。搭建“城市双修”技术平台,强化规划引领和技术支撑,按照重点任务和规划要求,为各专项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服务,并协同对接有关项目实施工作,积极协调配合项目推进,强化对项目建设计划、内容的整体把控。
  (三)完善推进和监督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协同和项目统筹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城市双修”工作管理考核制度,通过日常监督检查、第三方机构综合评估等方式,定期督查责任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严重滞后或不作为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城市双修”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发布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道先进做法和优秀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城市双修”工作、推进“十大行动”实施、推动城市转型发展的舆论氛围。
  附件:1.济南市“城市双修”规划库   2.济南市“城市双修”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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