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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会展微信公众号的“娱乐”现象

2015-02-04 07:05:00

          2月1日,新华社连发三文《微信公众号:“1人原创,99人抄袭” 缘只为抄成“大号”挣钞票?》、《原创者:面对“李鬼”,只能一声叹息》、《微信,你真的拿“抄袭”没办法?》,以此引发公众对微信公众号抄袭状况的关注。

         自2015年开年以来,微信上便是一片由抄袭问题引起的“道歉潮”。《罗辑思维》因“盗版”原创者王路的稿件而道歉;《中国企业家》杂志因未按规定使用《财新》的稿件而道歉,且要求《每日经济新闻》就不署名使用自家稿件而道歉,等等。

        赘述了以上多个范例,也想藉此来聊聊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会展微信公众号的“娱乐”现象:一是信息推送快速自是不用再说的,二是信息量大给关注对象带来了困扰,三是不标明信息来源侵犯了原创的版权。

         关于版权问题,相信会有相关的法规出台,自是无需多说。那么,来看看信息快速的优势。比如一家会展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出于种种原因,企业回绝媒体的采访,但却可以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在第一时间向外界宣布在新三板挂牌敲钟的信息。但前提条件是,只有关注了该企业微信公众号的个体才能看到。

        再来看看信息量大的后遗症。之所以这么说,是有的会展微信公众号为了吸引更多关注,加大推送的信息量。按说,这不是一件坏事。但关键是,推送信息的时效性如何?也就是说,如果送出的不是“飨宴”而是“过期食品”,不仅是对关注个体的不尊重,也是对自身信誉度的一种消耗。

         当然,微信公众号间的吸睛大战,不只是会展微信公众号间才有。为了博眼球,各微信公众号的“娱乐”精神可谓是被演绎到了极致。如近一段时间以来,余秀华的《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在多个微信公众号被演绎和娱乐,认真看过之后会发现,原创者并没有演绎成份,不过是强调了其是一位脑瘫患者。但是,这却成了微信公众号们的“料”。为了吸睛并提升阅读数量,有的微信公众号甚至直接以“脑瘫诗人余秀华……”为题,来消费一位女性诗人的病痛,随即在后台窃笑并等待着阅读量的快速攀升。而当余秀华的诗集——《月光落在左手上》出版时,又有一堆的微信公众号们攒足了力气“候着”,期待其事前早已设计好的诗人对白再就势博一回眼球。但令诸多微信公众号们没有想到的是,背负着病痛已有了年纪且机智的女诗人淡定地说:“对不起大家,我没有欣喜若狂。”想是落在左手上的月光打在了他人的右脸上,微信公众号们暂时安静了。

         或许,关于余秀华的娱乐话题就此落幕。但会展业的“娱乐”要何时才能不再娱乐了?同一个新闻事件,不同的微信公众号演绎着各自的版本,细心的读者会发现,新闻事件的来源是同一个,有的甚至不标明出处,便任意使用,且随意更改。

         新闻事件与广告本质上的不同在于:前者尊重客观事实,实事求是;而后者则可发挥创意和想象。 前者体现的是新闻价值,后者要得到的是商业价值。

         这也是新华社缘何发文直指《微信公众号:“1人原创,99人抄袭” 缘只为抄成“大号”挣钞票?》的弊病。作为自媒体的微信公众号实现创收无可厚非,但不能做了“李鬼”,还暗地里拿走了原本属于李逵的酬劳。会展微信公众号的出现,极大地丰富了同业间的信息交流。但它作为高效平台的一面却被“玩坏”了!就像微博一样,它曾经给会展活动组织方的增值服务提供了便利条件,曾一时风光无二。尽管微信公众号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取代了微博的自媒体功能,但用好微信公众号这个自媒体工具,需要的不是“娱乐”精神而是专业精神。

        在商业社会,拥有一些“娱乐”精神,是被允许的。但会展经济是一项严肃的事情,除了娱乐,更需要的是社会责任感。来源:中国贸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