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9 02:39:51
2016年2月份,住建部、环保部公布了全国黑臭水体名单,其中涉及青岛市城市黑臭水体共计14处,其中主城区12处,胶州市,即墨市各1处。青岛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印发了《青岛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并将黑臭水体整治列入2017年市办实事及《青岛市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青厅字〔2017〕29号)。
2015年4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明确提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并要求“到2017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目前,全市14处黑臭水体(市北区湖岛河、昌乐河、杭州路河、海泊河下游、水清沟河、李村河下游;李沧区李村河中游、楼山河;崂山区朱家洼明渠;西海岸新区镰湾河、黑头河、孟家庄河;即墨区西流峰河支流;胶州市护城河支流)已全部按期完工,并已完成初见成效评估报告。完成率达到100%,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已实现国家规定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