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7 01:52:53
从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上半年,全省降水偏少,四大流域水质改善,166条黑臭水体目前已整治完成88条,“水十条”考核指标也已完成过半。下一步还将对潍坊,烟台、济宁、日照、济南五市中未能稳定消除劣五类水体的断面进行重点整治工作。
山东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安德在发布会上介绍,上半年,84个省控断面监测表明,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2.4mg/L和0.69mg/L,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改善7.4%和20.6%。全省四大流域中,省辖淮河、海河和小清河流域水质持续改善,其中小清河流域氨氮改善幅度较大,为42.9%;半岛流域受五龙河、虞河、付疃河个别断面严重超标影响,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反弹34.3%。
17市中,东营、潍坊、泰安、济南、滨州、临沂、济宁、日照、枣庄、德州、威海、莱芜、淄博等13市COD浓度同比改善或持平,烟台、菏泽、青岛、聊城4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烟台,为27.0%;泰安、济南、东营、青岛、淄博、潍坊、威海、滨州、聊城、临沂、枣庄、菏泽等12市氨氮浓度同比改善,烟台、济宁、莱芜、日照、德州5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烟台,为156.1%。
记者了解到,上半年,山东省列入“水十条”考核的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有49个属于优良水体,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0个,占59.0%;有10个属劣五类水体,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个,占12.0%;有27个断面实现了水质类别的跃升。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1个受地质原因影响出现超标外,其余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41个近岸海域考核点位中,33个点位优良,占总数的80.5%。位于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的166条黑臭水体中,已整治完成88条,消除比例为53.3%。总体来看,完成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
从上半年情况看,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评价,100个省控断面中,有6个断面COD和氨氮浓度均值劣于五类,较去年同期减少8个,较一季度减少3个。未能稳定消除劣五类水体的断面主要集中在5个市,其中潍坊2个,烟台、济宁、日照、济南各1个。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水十条”,实现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下一步,省环保厅将重点抓好如下工作:
一是持之以恒狠抓河流断面水质监管。每月通报17市水环境质量排名、超标断面、突出水环境问题及责任地区。建立综合督导及超标断面“挂销号”机制。实施《山东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开展全省流域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
二是扎实推进“水十条”重点任务落实。编制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推进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和“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十小”企业清理取缔成果。深入开展入海河流、入海排污口及重点海湾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三是全力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着力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系统提升对水源地的监测监控水平和应急防控能力。同时,大力开展重要饮用水源和南水北调沿线隐患排查,继续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推进湿地净化水体保护与利用,保障重要饮用水水源及南水北调水质安全。
来源:鲁网